喜讯!广西科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科协项目通过自治区科协关于2023年“提质增效”项目评审!
自治区科协关于2023年“提质增效”项目评审结果已发布公示,广西科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科协《推动企业科协组织建设》项目成功通过了立项评审。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网页公示 广西科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科协项目成功通过了立项评审 点击跳转链接——自治区科协关于2023年“提质增效”项目评审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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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市场监管局: 为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强区建设,提升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按照《广西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实施方案》部署,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决定开展2022年度自治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单位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广西行政辖区注册登记的生产型企业; (二)生产经营符合国家及自治区相关法律法规,具备知识产权工作基础,建立了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和工作团队; (三)研发能力较强,拥有一定数量的有效专利,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活动较为活跃; (四)未曾被评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以及未曾被确定为自治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单位的企业; (五)在行业中具有影响力。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 二、评价指标及权重 (一)知识产权创造(38%) 评价:1.专利申请;2.专利授权;3.专利群或关键技术专利;4.商标注册。 (二)知识产权运用(30%) 评价:1.专利实施;2.专利产品或驰名商标产品销售额占总销售额的比例;3.知识产权质押融资。 (三)知识产权管理(20%) 评价:知识产权工作机构、管理制度、工作人员、工作经费、宣传培训、激励机制。 (四)知识产权保护(5%) 评价:知识产权维权机制。 (五)专利信息利用(7%) 评价:专利信息平台、专利信息分析利用。 (六)加分项目(20%) 评价:知识产权奖励、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专利代理师培养、列入广西“十百千”知识产权(专利)人才、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等。 三、申报材料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单位申报书; (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三)企业2019—2021年知识产权工作总结; (四)关键、核心技术专利证书及其他知识产权证书复印件; (五)企业相关知识产权制度、文件等复印件;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将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专家评审,确定培育单位。 四、材料提交 (一)企业将纸质申报材料(1份,须加盖公章)和电子版材料(1份,U盘或光盘)于2022年6月20日前提交到属地所在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管理科室。 (二)电子版材料放在同一文件夹内,包含:①广西壮族自治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单位申报书(word版);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③企业2019—2021年知识产权工作总结;④关键、核心技术专利证书及其他知识产权证书复印件;⑤企业制定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激励政策等相关文件复印件。 (三)请各市市场监管局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申报材料汇总后,按推荐顺序填写申报汇总表,6月24日前连同全部申报材料提交至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联系人:知识产权促进处 陈瑞信 电话:0771-5808851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32号知识产权促进处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单位申报书 2.申报汇总表(市局填报)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办公室 2022年5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下载: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单位申报书.docx 附件2:申报汇总表(市局填报).docx
辖区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科技创新产业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南经管规〔2019〕3号)的有关规定,决定开展2022年度科技创新政策兑现工作。为规范政策申请及兑现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2年5月16日至2022年5月28日(逾期申报系统自动关闭) 二、支持对象 市监、税务、统计关系在经开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并按规定纳税,按时填报统计报表,无违法违规记录的企业或其他机构。(中介机构申报不受区域限制) 三、兑现事项 本次政策受理对象均为2021年度获奖励的事项。 四、兑现范围 (一)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二)支持产业创新能力提升;(三)推动创新服务平台建设与运用;(四)鼓励自主知识产权建设与运用;(五)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六)鼓励企业争创荣誉。 五、申报工作程序 申报工作主要包括网上申报、网上审核、材料编制、材料报送等程序,请申报企业认真阅读本通知,严格按工作规程要求开展申报工作。 五、申报方式 一、网上申报。初次申请认定的企业,应在南宁市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nnzcdx.com.cn/index/help)完成注册和企业认证。企业网上注册登记后,按照申报项目模板填报相关奖励事项,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 二、线下提交纸质版材料。企业申报材料通过南宁市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网上形式初审后,将初审通过的材料下载打印,按清单顺序胶装成册、制作封面并加盖公章及骑缝章。邮寄或送达至南宁市江南区壮锦大道39号绿港•国际中心B3-B4栋之间裙楼政务服务中心政策兑现服务窗口(经开区审批局11号窗口) (注:为确保政策资金及时兑现,届时企业逾期提交申报材料将不再受理。) 六、未尽事宜请联系 南宁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0771-4516315 南宁经开区经济发展局: 0771-4516014 南宁市市场监管局经开区分局:0771-4517705 QQ信息群:814756577 附件:1.《关于印发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科技创新产业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南经管规〔2019〕3号) 2.材料清单 3.相关申请表格及封面模板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2022年5月12日
桂工信信软〔2022〕294号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工业振兴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桂发〔2021〕3号)、《广西实施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方案》(桂产业振兴指挥部〔2022〕9号)、《广西加快工业互联网发展 推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升级行动方案》(桂工信信软〔2021〕368号)等文件要求,培育工业互联网平台,引导产业集群、产业链上下游、大中小微企业上平台,推动产业数字化转型,促进全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组织开展2022年数字化转型项目申报,经相应程序后,安排自治区统筹支持工业振兴资金支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2022年数字化转型项目支持优势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转型方向。 二、申报主体和条件 (一)申报主体 由广西区内制造业企业单独申报,也可联合工业互联网平台公司、优秀服务商或产业链企业联合申报。 (二)申报条件 1.优势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方向:须由行业龙头企业(营业收入10亿元以上)牵头,通过建设工业互联网平台,打通研发、设计、仿真、生产、制造、销售、管理、后市场服务等环节,打造各环节数字化示范案例,提供公共服务能力。 项目投资金额不低于1亿元,推动不少于100家上下游产业链供应链企业上平台、用平台。形成规模效应和带动效应,赋能行业数字化转型,促进行业降本、提质、增效,提升行业竞争力。 2.“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方向:“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根据自身定位和发展,以专注铸专长,以配套强产业,加大数字化转型力度,推进研发设计、工艺技术、产品服务等应用场景的数字化改造,提升企业在细分市场的核心竞争力。 3.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转型方向:支持制造业企业根据自身需要,推动研发设计、智能化生产、产品生产追溯、设备预测性维护、机器视觉等典型应用场景开展智能化技术改造,加快制造执行系统云化部署和优化升级,打造数字化应用场景、工业APP等。 4.优势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项目的申报企业应对产业集群进行较为深入的调研,对上下游产业链供应链企业转型升级进行梳理、评估、诊断,形成较为成熟的实施方案;具备较强的工业知识沉淀能力,可通过工业模型、微服务组件的封装与调用,实现工业知识的沉淀、转化与复用。平台应具备较强的设备管理能力,可接入海量工业设备,兼容多种工业协议,能够实现工业设备数据的采集、汇聚、分析与应用,优化工业设备运行。项目应覆盖复杂工业场景,具备较好应用前景,能够体现新一代信息技术的融合应用,具有较强技术先进性。 5.“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项目和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转型项目应推动生产设备与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促进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等业务流程优化升级;具备推动面向场景的多功能、高灵活、预集成平台方案应用部署能力,开发推广优秀工业APP解决方案等。项目投资金额不低于300万元。 6.申报企业必须是广西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健全的财务核算与管理制度的制造业企业,且必须具有较强的技术开发、资金筹措、项目实施能力,以及较好的资信等级,资产负债率在合理范围内。 7.项目具备一定的研发和产业化基础,已开工实施,项目累计投资进度达到30%以上,项目资金来源真实可靠。 8.优先支持运用星火·链网(区块链)、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企业。 三、材料要求 (一)2022年数字化转型项目申报表(附件1)。 (二)《企业基本情况表》(附件2)。 (三)《项目基本情况表》(附件3)。 (四)2022年数字化转型项目方案(附件4)。 (五)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六)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及经授权的工业园区管委会对项目的核准或备案文件。 (七)项目资金来源及投入凭证:包括有关银行出具的贷款合同或意向书(注明用于该项目建设)、承诺函等,自有资金证明,已投入项目建设的主要资金支出有效凭证汇总表和凭证、合同复印件。 (八)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报告(附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复印件)。 (九)能够证明符合申报条件的其他材料(如各类创新研发中心、公共服务平台、服务体系建设材料、企业资质能力、荣誉证明材料、牵头单位与集群企业签订合同意向书等)。 (十)申报承诺书样式(附件5)。 (十一)项目申报材料封面样式(附件6)。 四、其他要求 (一)按工业互联网标准体系(版本3.0),项目建成后按需接入工信系统认可的平台,包括但不限于星火·链网(区块链)骨干节点、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广西工业互联网安全态势感知平台、广西工业互联网(云)平台、国家工业大数据平台等。 (二)优势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项目建成后应形成至少5个典型应用场景或案例,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同时积极配合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工作,向各行业提供项目展示、参观、学习、交流的机会。 (三)请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各申报企业,认真核对项目材料,确保各项材料真实性、数据一致性。 五、工作流程 (一)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负责本辖区数字化转型项目申报、审核、推荐工作,要做好项目申报指导和项目审核工作,根据需要对相关项目进行实地核查,对所推荐项目严把质量关,提升项目申报质量。 (二)请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企业登录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http://gxt.gxzf.gov.cn)左下角“专题工作”栏目点击进入“两化融合项目”,选择申报方向进行项目申报和审核推荐工作,后续每季度最后一周填报项目建设进度等相关情况。 (三)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制作成PDF电子文档(扫描件需加盖项目单位公章,要编列目录,内容按对应的申报要求排好顺序),连同申报材料word版汇总光盘一式两份报送所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 (四)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于2022年5月30日前联合行文上报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上报文件纸质版和申报材料汇总光盘提交一式两份(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各一份,请分别送达)。 (五)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将对各市上报的项目适时调研,了解项目建设情况以掌握行业发展运行情况。 联系人及电话: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联 系 人:左成林,覃琬芸 联系电话:0771-8095293,8095295 地 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13号工信大厦805室 自治区财政厅 联 系 人:工业交通处 王盟元 联系电话:0771-5331673 地 址:南宁市桃源路69号广西财政大厦 [...]
各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服务窗口单位、各有关企业: 根据国家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印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的规定,为做好我区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现将本年度有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范围 (一)符合国家《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规定条件,并在广西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一年(365个日历天数)以上的居民企业。 (二)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将在今年年底前到期的企业(附件1)。 二、申报工作程序 申报工作主要包括网上申报、网上审核、材料编制、材料报送等程序,请申报企业和各市高企认定服务窗口单位认真阅读和熟悉《广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工作规程》(附件2),严格按工作规程要求开展申报工作。 三、申报时间安排 2022年我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实行全年常态化申报、分3批次受理,请申报企业和各市高企认定服务窗口单位按照申报工作时间安排表(附件3),在规定的截止日期前完成相关申报、审核和材料寄送工作。 四、申报材料报送 (一)受理方式: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工作采取全流程信息化管理服务,实行业务办理“不见面”,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科技厅窗口不再接收任何企业的高企申报纸质材料。为此,请申报企业将网上审核通过后的高企申报纸质材料送至所属地高企认定服务窗口单位(联系方式详见附件4)审核,统一由各市高企认定服务窗口单位将通过审核的申报材料汇总并直接送交或邮寄到广西科技情报研究所。 (二)收件地址:广西南宁市星湖路24号广西科技情报研究所文献综合楼503室。 (三)收件人:方芳、闭合 0771—5336935、5318614。 五、注意事项 按照《科技部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关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国科发火〔2021〕362号,见附件5)的有关规定,选择“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的申请企业,提交《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后,不用提交营业执照等企业注册登记证件和专利证书等企业知识产权证件。 选择“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的申请企业,应首先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系统”中勾选“告知承诺制”,然后在线打印、签字盖章《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最后将签字盖章的《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扫描上传至系统。 六、投诉与监督 对申报、审核过程及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向自治区科技厅反映。个人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签署姓名,并注明联系电话;单位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自治区科技厅对异议者的身份予以保密。 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对匿名或未注明准确联系电话的异议,依据有关规定不予受理。 投诉举报电话:0771—2610191、2093690 电子邮箱:gxkjtgxc@kjt.gxzf.gov.cn 地址:广西南宁市新竹路20号自治区科技厅高新技术处,邮政编码:530022。 附件:1.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到期企业名单.docx 2.广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工作规程.docx 3.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工作时间安排表.docx 4.各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服务窗口联系方式.docx 5.《科技部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关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pdf 广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