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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南宁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

作者:|2022-04-14T14:40:47+08:002022.04.14|分类: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发)局,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国家、自治区、南宁市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中共南宁市委员会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落实强首府战略的实施意见》(南发[2019]17号)的重要部署,进一步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引导和支持企业增强技术创新能力,推动我市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按照《南宁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现决定开展2022年南宁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企业应符合《南宁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和附件1相关申报条件要求,并按附件2填写申报材料。 二、请各市、县、城区、开发区经信(发)局认真做好2022年南宁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组织推荐工作,积极组织本辖区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指导企业认真填报申报材料。 三、请各市、县、城区、开发区经信(发)局登录“南宁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创新管理系统”(http://112.74.78.215:7710),对辖区注册企业进行权限审核(状态设置为可用,管理功能打上钩),同时根据相关条件对企业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推荐,并将拟推荐企业意见正式行文报送市工信局科技科。 四、请申报企业从即日起登录“南宁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创新管理系统”(http://112.74.78.215:7710)右上角点击注册账号,联系辖区经信(发)局或市工信局予以权限审核,获授权后进入“技术中心申报认定和年度评价”——“技术中心管理”栏目进行申报,在填写完申报材料后联系辖区经信(发)局进行审查。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31日。 联系人及电话: 市工信局科技科  林海丽、曾启娟   5530512 电子信箱:jwgxk@126.com   附件:1.申请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2.南宁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材料 3.南宁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及说明 2022年3月31日 表格名称 附件:1.申请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docx 附件:2.南宁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材料.docx 附件:3.南宁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及说明.docx 操作 下载 下载 下载

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自治区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的通知(桂科成字〔2022〕31号)

作者:|2022-04-08T16:43:19+08:002022.04.08|分类:通知|

各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科技强桂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桂办发〔2021〕14号),加快构建我区良好创新创业生态,推动科技企业孵化器(以下简称孵化器)高质量发展,增强科技企业孵化培育能力,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度自治区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请认定的孵化器应满足《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桂科成字〔2021〕30号)有关条件要求。 对纳入全国艰苦边远地区(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艰苦边远地区范围和类别规定)的孵化器,在孵化场地面积、在孵和毕业企业数量、孵化资金规模、知识产权比例等方面的条件要求可降低20%。 二、申报程序 (一)各设区市科技局组织、指导辖区内孵化器申报,并作为推荐单位,对孵化器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择优推荐至自治区科技厅。 (二)自治区科技厅将组织专家开展认定评审和实地核验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孵化器经公示无异议后,以文件形式公布认定名单。 三、有关要求 (一)各孵化器填写《广西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申报书》及提供附件佐证材料(见附件1),并提交所在设区市科技局,由科技局统一推荐。 (二)各孵化器应对所提交的数据、材料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认定资格。 (三)各设区市科技局于2022年5月23日前统一将推荐函(含汇总表,见附件2)一式1份、孵化器纸质申报材料一式5份寄送至自治区科技厅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处,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 (四)各设区市科技局应加强对辖区内孵化器的建设指导,支持孵化器提升创新创业孵化服务能力,积极推动龙头骨干企业、高校院所及新型研发机构围绕产业创新链布局建设孵化器,引导孵化器向专业化发展。 联系人:李荣德  丁大伟 电  话:0771-2631005  2630963 邮  箱:ccc8482@163.com 地  址:南宁市新竹路20号(邮编530022)   附件: 1. 广西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申报书.docx 2. 2022年广西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推荐信息汇总表.docx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2年3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联文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  

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第八批广西“十百千”知识产权 人才遴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2022-04-08T16:38:56+08:002022.04.08|分类: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机关各科室、分局、中心、二层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第八批广西“十百千”知识产权人才遴选工作的通知》(桂市监函〔2022〕697 号)要求,我局负责组织南宁市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执法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的人选推荐工作。为做好本次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组织推荐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各分局积极组织本辖区内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执法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的相关人才参加本次人才选拔工作。 二、材料报送要求(一)纸质版材料:填写申报表,申报表须由所在单位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其他要求详见附件。(二)电子版材料: 1.人才推荐汇总表(excel 格式,详见附件);2.申报表(word 格式);3.相关证明材料(word 格式,详见附件):相关证明材料分别按规定顺序存放至指定位置。每张图片大小不超过 1M,并确保清晰可见; 4.个人电子版材料请存放在同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命名为“所在单位+申报人姓名”。(三)材料报送:2022 年 5 月 20 日前将参选人才的纸质材料通过中国邮政快递寄至南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分局,电子版材料发送至 nnzscqfj@163.com。附件及表格可在 http://scjdglj.gxzf.gov.cn/下载。联系人及电话:肖思宇,0771-5648823。 联系地址:(530028)广西南宁市金湖路 65 号。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第八批广西“十百千”知识产权人才遴选工作的通知 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 年 4 月 7 日 公开方式:依申请公开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第八批 广西“十百千”知识产权 人才遴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2022-04-08T16:08:52+08:002022.04.08|分类:通知|

各市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与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扎实推进知识产权人才规划实施,满足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知识产权事业发展需要的知识产权人才队伍,按《广西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 年)〉实施方案》具体要求,决定开展第八批广西“十百千”知识产权人才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十百千”知识产权人才管理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将对入选的“十百千”知识产权人才,全部纳入广西知识产权人才库,实行动态管理;对广西知识产权领军人才和中青年专家优先提供区内外教育培训、学术交流、课题研究等方面的资助,并推荐参加全国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评选;列入广西知识产权实用人才的人员,各有关部门、各市、各单位自主开展相关培养工作,强化岗位使用和实践锻炼,并在下一批次遴选工作中优先推荐为领军人才和中青年专家。         二、遴选范围         主要从全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执法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中遴选产生。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家库专家、国家“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百名高层次人才培养人选,经提交申报材料、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核实后,可直接评选为广西知识产权领军人才,不受名额限制。         三、遴选条件         广西“十百千”知识产权人才遴选条件详见附件 1。         四、遴选程序         本次遴选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推荐和确定人选采取个人报名、单位推荐、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社会公示、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审定的程序进行。        (一)单位推荐         1.各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组织本市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执法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的人选推荐工作。不限推荐人数。         2.中央驻桂单位、区直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人选的推荐工作。不限推荐人数。         各推荐单位要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初选和汇总后报送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

南宁市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联席会议办公室 关于转发组织开展 2022年自治区工程 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2022-04-01T17:34:21+08:002022.04.01|分类: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作部署,现将《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桂发改高技〔2022〕274号)(以下简称“通知”)等文件转发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2022年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面向国家、自治区重大战略任务和重点工程建设需求,重点围绕支撑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绿色环保等产业集群创新发展,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和实验研究。发展方向应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要求:《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国家统计局令第23 号)、《广西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指导目录(2021)》(桂发改高技〔2021〕933 号)。 (二)具有一批有待工程化和产业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良好市场前景、处于国内先进水平的重大科技成果。具有国内较高水平的研究开发和技术集成能力及相应的人才队伍,技术创新团队人员总数不少于40人,其中专职研发人员占70%以上。 (三)具有以市场为导向,将重大科技成果向规模生产转化的工程化研究验证环境和能力。相关的研发、检测、测试设备原值不少于2000万元。具有科技成果工程化转化和向企业辐射工程技术成果的成功经验。具有通过市场机制实现技术转移和扩散,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形成良性循环的自我发展能力。 (四)拟建设的工程中心定位明确,发展思路清晰,任务及目标合理,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较为规范。 (五)申报的工程中心原则上采用法人形式组建和运行。对于采取非法人形式组建的工程研究中心,需要与依托单位在人、财、物的管理上保持清晰边界,评价指标数据能够独立核算、有据可查。 (六)依托单位的研发经费投入原则上不低于企业销售收入的3%,并在工程中心组建过程中有较强资金筹措能力,确保工程中心顺利建设。 (七)鼓励相关领域的优势企业、科研单位、高等院校、社会投资机构组建创新联合体,共同申请组建工程中心。 二、其他事项 请各城区主管部门及市直有关单位积极组织所主管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机构申报,于2022年4月25日前在南宁市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nnzcdx.com.cn/index/)在线申报,经各城区主管部门初审,我办再审核通过后,于4月27日前将申报纸质材料(包括工程中心申报函、项目申请报告、申请表一式三份)报送至我办(地址:南宁市桂春路南一里1号市发展改革委大楼1405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同步发送至邮箱:g5539213@126.com,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1.广西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2.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编制大纲 3.2022 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申请表   南宁市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2年3月25日   (联系人及电话:高技科,卢凤艳 5539213)